深圳实行谁不系安全带罚谁新条例,司机不提醒同罚
深圳谁不系安全带罚谁,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在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中明确规范安全带的使用行为。
第十八条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
在乘车时司机和乘客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
当然,司机系了安全带就没事了吗?错!
司机仍需尽到提醒义务!特别是营运车辆如出租车、网约车、大巴车等驾驶人必须以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或语音提醒乘车人等形式尽到提醒义务。别忘了营运车辆内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驾驶员是否存在提示动作也可以被一一记录。
其实不仅仅是深圳,
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最新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新《规范》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新《规范》第八条规定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
“三不进站”
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
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配备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对出站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营运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其中,第四点提到:
(四)检查旅客安全带系扣情况,确保营运客车出站时所有旅客系好安全带。 鼓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报班、出站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营运客车、驾驶员有关单证一致性查验,提升查验效率。
不仅要系安全带,还要系正确:
一定要记住一句话,安全带不是系给交警和别人看的,而是系在自己身上,关键时刻能保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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